《晋书》是中国的《二十四史》之一,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。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,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(420年)刘裕废晋帝自立,以宋代晋。同时还以“载记”形式,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。《晋书》原有叙例、目录各一卷,帝纪十卷,志二十卷,列传七十卷,载记三十卷,共一百三十二卷。后来叙例、目录失传,今存一百三十卷。
《十六国春秋》和《三十国春秋》为《晋书·载记》提供基本史料之外,也启发了《晋书·载记》的正统观。一方面,《十六国春秋》和《三十国春秋》皆以东晋为正统;另一方面,二书都对十六国的地位有所认同,前者不废其年号,后者称僭主为王。《晋书·载记》虽未沿袭后两条书法,但对十六国历史的认同,是有二书之影响在内的。
《晋书》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,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,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,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,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。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“僭伪”,不辨华夷,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,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。